19日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对枣庄市国辉汽车装具有限公司等家企业
做出行政处罚
全文如下
↓↓枣庄市国辉汽车装具有限公司等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法规,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枣庄市国辉汽车装具有限公司等家企业没有依法申报公示年度、年(含年度、年度、年度、)度企业年报,经对你单位等家企业注册登记地址现场检查,注册登记地址上均没有你单位或登记地址不存在。另,市中区税务局协助调查情况证明上述家企业在年度、年度没有经营行为。
你单位等家企业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等违法行为,按照企业性质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一款(三)项之规定,构成了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等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
鉴于你单位等家企业自行停业等行为,致使社会上形成了大量的“僵尸企业”,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是国家和社会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