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六安市人民政府就某食盐经营单位对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作出复议决定,复议结果维持市局作出的“六市监罚字〔〕96号”行政处罚决定。复议机关认为,六安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这是六安市市场监管局组建以来第一起查处涉及食盐专营的行政处罚案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该案确定由市场监管局承担食盐专营中的违法经营案件行政处罚执法职责,对我市市场监管盐业执法具有指导意义。
自机构改革以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在行政执法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提高站位,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市局制定《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暂行规定》、《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行政执法中加强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二是公正执法,规范案件办理过程。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减少执法行政争议;落实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规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重视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宣传,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注重对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法,引导行政相对人合法经营;加强群众监督,通过多种媒介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管信息并接受群众监督。(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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