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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对沿海与内陆的经济增长差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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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国内地区间的差别日渐扩大,无论是经济増长、人均收入还是文化水平,沿海与内地之间都拉开了相当的距离,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广泛的重视。那么,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什么呢?区域条件,历史承袭,政策倾向,还是领导人风格?都有,又都不全是。

地区间的差别相信大家都能看到:沿海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快,内陆地区经济增长速度慢;从而沿海地区人均收入提高的幅度大,内陆地区人均收人提高的幅度小,沿海地区城市化的程度高,内陆地区城市化的程度低…

这种差别会产生种“自我扩大”的趋势:本来资金不足、人才不足的内陆地区的资金与人才纷纷流人沿海地区,使资金与人オ的分布更不均衡,内陆地区进一步发展经济的障碍增大,于是与沿海地区相比就更加落后,更加缺乏经济发展的后劲。

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是怎样形成的呢?厉以宁教授认为,这既与历史条件有关,又同改革开放以来的政策差别有关。从历史上看,沿海省市过去很长时期内就是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工业基础好,教育普及,人才较多,交通运输条件比较发达,商业也比较兴旺;而内陆省份以前一直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在以上这些方面均无法与沿海地区相比。

而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开放城市在政策上享受较多的优惠,这又进步促使了沿海与内陆在经济增长速度以及人均收入提高幅度上差距的扩大。这些事实都是不容抹煞的。

有些人在分析这一问题时,往往把地方领导人的个人因素过分突出,比如说:“某某省的领导人思想解放,敢做敢闯,所以那里的经济发展快;而某某省的领导人不够解放,墨守陈规,所以那里的经济上不去。”诸如此类的说法还有很多。那么这种个人因素到底有没有起到一定作用呢?当然有一定作用,但这不是主要的。不然,为什么有的内陆省份在更换地方政府领导之后经济仍然没有多大起色?为什么原来被认为保守的某某人从内陆调往沿海省市担任领导职务之后,很快就被认为大有作为?

厉以宁教授对此指出,除了历史条件和政策条件以外,另一个起重要作用的因素并非地方负责人的个人因素,而是经济体制的问题一一凡是计划体制在经济中占支配地位的省份,不管地方负责人怎样有开拓精神,经济还是不容易迈开大步;而只要经济转入了市场体制轨道之后,即使地方负责人对此仍有顾虑,仍然束手束脚,但经济迅速增长的趋势还是谁也阻挡不了。

于是我们不免要问:为什么内陆省份的计划经济色彩要比沿海浓得多?为什么沿海省市总是倾向于市场经济?这其实是一个十分有意思的研究课题。简单的概括一下,经济在从不发达状态逐步走向发达的过程中,市场化是一种自发的倾向;而计划体制则是人为的,强加于经济之上的。计划体制之所以被强行贯彻,从经济上说是为了集中资源,以保证社会的安定与重点经济建设。

哪个地方越是穷困,就越需要依靠计划体制来供应必需的生活资料,以免酿成社会的动荡;哪个地方的经济越是落后,也就越需要依靠计划体制来使用集中了的资源,使经济能摆脱落后状态。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贫穷常常同计划体制结下不解之缘一一贫穷地区总是希望计划体制给自己带来较大的好处,它依赖于计划体制,结果计划体制却使贫穷地区的经济越发丧失活力,更加不易转贫为富。这就构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相对地看,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市场本来就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只要计划体制的控制稍稍放松一些,经济中的市场化倾向就会加强,而走向市场经济的结果使得这些地区的人均收入增长较快,于是就有更多的人愿意走向市场,他们既然有能力,就不用那么依靠计划体制。在沿海地区,这是一个良性循环。这正是改革开放以来沿海与内陆差距扩大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那么怎样才能缩小地区间的这种差距呢?厉以宁教授认为,要缩小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的差距,在内陆地区必须实行比沿海地区更宽松的政策,让内陆地区以更快的速度走向市场经济,以更彻底的方式来挣脱计划体制的束缚;否则,内陆地区落后于沿海地区的程度肯定会越来越大,换句话说,如果沿海地区正在按常规由计划体制过渡到市场体制的话,那么内陆地区必须“超常规地”实现这种过渡。

缩小地区间的差别

地区间发展的差别过大,自然不利于经济整体的发展。为此,中国政府确立了“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方针,厉以宁教授指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思想,那么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采取哪些具体办法呢?越是贫穷落后的省份,计划体制的束缚越强,因此越需要有宽松的经济政策,以便在改革开放中迈出更大的步伐。根据这一基本思路,我们可以对缩小地区差别的若干方案做出选择。

一种方案是在内陆省份建立一些经济特区,以更优惠的条件吸引外资与内资前来。条件要更加优惠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内陆省份的劳动力素质较低,基础设施较差,没有特别优惠的条件就不足以把本来着眼于沿海省市的外资与内资吸引过来。

另一种方案是在内陆省份大力发展私营经济和个体工商业户,采取政策扶植私营企业的成长,鼓励建立私营大企业或私营企业集团,以私营经济和个体工商业户的较快增长带动内陆省份城乡经济的活跃。

还有一种方案是以更宽的政策来促进内陆省份的国有企业的改革,例如把国有小企业公开拍卖;使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速度加快,能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改为股份有限公司,适宜于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改为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在内陆省份的经济中心设立证券交易所以及产权交易市场等。

以上三种方案都具有可行性,但究竟选择哪一种方案则应当因地制宜,或者说可以根据内陆省份的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选择某一种方案为主要方案,而以另外两种方案作为参考。

厉以宁教授的意见是:内陆省份中交通相对说来较为便利的城市及其附近地区,可以选择第一种方案,即建立经济特区,以此吸引外资与内资;内陆省份中的广大农村、小城镇或一些中等城市,可以选择第二种方案,大力发展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活跃城乡经济;内陆省份中国有企业比较集中的大中城市,或者国有企业较多的内陆省份,则可以选择第三种方案,即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并公开拍卖国有小企业。

以往国有企业常常成为内陆省份的包袱,经过上述措施的改革,内陆省份应当可以卸下这个包袱,使经济有较大的起色。此外,在某些内陆地区还可以把三种方案综合起来付诸实施。不管是哪一种方案,都体现了加速改革和扩大开放的精神,都是为了尽快地在内陆地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只有市场经济才能使贫穷落后的地区早日摆脱贫困,跟上整个国民经济前进的步伐。

读到这里,可能有人会产生这样的疑问:由于市场经济发展了,所以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的差距扩大了;而只有加快发展市场经济,才能缩小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的差距。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实际上这并不矛盾,关键在于: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在改革开放以前都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因此地区差别不那么突出;改革开放以后,沿海地区较早挣脱计划经济的束缚,转上了市场经济的轨道;而内陆地区则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支配,生产力发展受限制。

因此,内陆地区日益落后于沿海地区的事实,与其说是市场经济的发展所造成的,不如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所造成的。正因为地区差别的扩大来自近年来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所以只有以更快的速度在内陆地区发展市场经济才能达到缩小地区间差距的目的。这也正是厉以宁教授提出上述三种方案供不同内陆省份的不同地区选择的考虑。

结语

此外,厉以宁教授还提醒我们对“超常规”一词既不要轻易否定,又要正确的理解。不顾客观条件与可能而一味扩大基建规模,铺摊子,抢速度,这当然不是我们提倡的“超常规”但对市场经济发展已经相当滞后的内陆地区来说,“超常规”地进行经济改革,发展市场经济,并以增进效益和提高实际收入作为结果,还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不快马加鞭地迎头赶上,落后地区只能在一轮轮的恶性循环中被抛得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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