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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与治理如何走出数据孤岛做好数据资产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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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作为一种新兴的生产要素,是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随着中国数字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数据要素在各行业中的比重与日俱增,如何破解统一大市场中数据要素流通中的堵点,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作用,带动市场中其他生产要素的协同发展,是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数据要素流通堵点分析

受技术、制度等方面的影响,当前数字要素发挥的效能不足,在市场流通过程中仍存在诸多堵点,制约了其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数据孤岛现象依然严重

统一大市场的建设,需要建立在信息对等、数据流通顺畅、没有垄断和壁垒的基础上,数据孤岛的存在,无疑阻碍了这一基础的建立。这一现象有着技术和制度两方面的原因,技术方面,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数据格式不一,缺乏统一的标准,难以进行关联和融合;但更重要的是制度的原因,缺乏强有力的市场驱动机制,比如多数机构担心泄露商业机密,不愿意交易自有数据;部分*府或因懒*原因不愿整理开放或接入数据;一些企业为了维持自己在市场方面的数据优势,更不愿意与同行或者相关行业企业进行数据传输;而对于数据交易所中一些可交易的数据,也因数据产权不明晰、数据价值不明确等原因难以成交。

2、数据安全意识依然不足

大型企事业单位虽然有较为完善的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和分级制度,但是在员工的数据安全意识教育方面欠缺,“内*式”数据泄露和数据篡改事件时有发生,如成都卫生系统“内*”泄密案,某国际大型炊具品牌的内部数据泄露案。中小企业的数据安全意识更为薄弱,缺乏数据分级保护制度,往往普通员工即能接触到核心数据,由此造成数据安全问题频发。这些数据安全事件不仅降低了数据的价值,而且一旦被不法之徒篡改的数据用于领导层决策,极易引发决策失误,在市场中引发连锁反应,造成更为严重的经济损失。

3、数据全流程管理能力依然缺失

在数据要素流通生命周期中,产生、流通、利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要素质量。然而,目前多数企业只重视数据全流程管理中的某一环节,如数据的采集和管理,企业虽然具备海量数据存储能力,但是缺乏数据清洗、数据标引、数据整合的能力,海量数据中夹杂了过多的噪音,给数据利用带来了极大不便,也降低了其使用价值,难以在市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数据交易难度依然很大

从年贵州大数据交易所挂牌运营以来,中国的各类大数据交易机构几经沉浮,却未达到预期效果。部分交易机构已停止运营或转变经营方向,从尚存的数据交易机构经营业绩看,数据成交量低迷,市场亟需更高效、更完善的数据要素市场,以促成数据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流通。

二、数据要素特征及启示

为了更好地发挥数据要素的作用,充分利用数据要素探索统一大市场发展新路径和新方法,有必要对数据要素区别于其他生产要素的经济特征进行分析,理清数据要素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契合点,从而探寻数据要素治理路径。

1、数据要素具有强外部性

部分孤立数据在产生之初蕴含的价值较低,但当它与其他数据要素融合,或运用于其他场景或技术条件下,其价值可能出现成倍增长。比如,单个用户在短视频网站上的浏览、点赞行为数据,对于网站自身来说,其价值可能在于用户行为记录及相关视频推荐,但将这些数据用于电商领域,通过对视频内容、观看时间等信息的智能分析,就能刻画出不同用户的消费需求,创造出更高的价值。又比如疫情期间,移动运营商数据、消费数据、交通数据等多源数据的融合,为密接病例的精准排查做出了巨大贡献。此外,数据要素的强外部性还表现在与其他生产要素的融合上,如数据要素与劳动力、资本、技术要素融合,形成人才大数据、智慧金融、机器学习等,极大地提高了各行业的生产力。

可见,在统一大市场环境下,数据要素可以在不同行业之间的流通与融合,具有丰富的应用场景,并且在自身增值的同时可带动其他生产要素的价值提升,是加速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的“助燃剂”。

2、数据要素具有可再生性

统一大市场建设需要有充足的生产要素供给,以便能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传统的生产要素,如土地、资本、劳动力等会在生产活动中不断被消耗,然而数据不会随着被使用而减少,不仅可以多次重复使用,而且在使用过程中还可以产生新的数据,使得市场中的数据呈几何数增长。比如,专利数据是人们获取技术信息的渠道,而人们在下载、阅读、引用专利的时候,其行为数据也被记录,产生了新的专利使用数据,这些使用数据为研发人员了解当前技术热点、预测技术发展趋势等提供了情报来源。又比如,当手机信令数据用于交通领域时,可为司机提供实时路况信息,而司机基于这些数据而进行的路线选择策略又成为交通预测的一个重要数据来源。可见,当数据在更大的市场范围内流通时,被使用的频次越高,其再生出来的新数据就越多,数据在统一大市场中处于一个不断迭代生长和增值的过程中,充分保障了数据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可持续性。

3、数据要素具有非排他性

土地、资本、劳动力具有排他性,一旦一个主体将其用于生产,就排除了其他主体在同一时刻将其用于生产的可能,这也造成了上述生产要素的稀缺性。数据在物理属性上没有排他性,可以以极低的成本无限复制给多个主体同时使用。但是数据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到竞争性生产环节,又需要具备一定的独占性。因为只有保障数据所有者的独有权益,使得数据产权和数据交易成为可能,数据要素的产生与流动才会更加积极主动。技术本身也没有排他性,技术的所有权和可交易性是依靠知识产权制度来进行保障的,当一项技术被产权制度保护时,其他人就不能无偿地进行商用。当前对于数据要素的所有权等权益如何确定和保障,仍处于探索阶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数据(特别是高价值数据)的流通。因此,数据要素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数据要素治理的关键所在。

4、数据要素具有低成本流动性

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是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数据流转更为方便,能够通过互联网等载体以极低的成本跨空间流动,可实现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目标,并且数据不像技术需要那么高的学习成本,通过一些已有的软件和平台,就能迅速将数据运用于生产活动。从整个生产流程来看,数据要素是最容易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通”的生产要素,也最有可能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其他生产要素共同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数据要素治理措施

从数据要素的上述特点可以看出,数据要素的价值需要在流通和关联中才更易发挥作用,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也呼唤数据要素的高效流通。因此,让数据要素保质、安全、有序、合规地在统一大市场中流通,是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路径,具体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治理和完善:

1、进一步加强数据的整合与加工

高质量的市场发展需要有高质量的生产要素。对原始数据进行清理、整合、加工能够极大的提高数据的质量。上海市的“一网通办”在公共数据整合方面提供了一个典范,但是在疫情期间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也说明数据关联和整合的颗粒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腾讯、阿里等大型互联网企业打通各个生态圈,实现了自身商用数据的有效整合,但是在不同企业之间数据的关联方面尚大有可为;对于广大中小型企业,数据整合的能力和动力不足,利用自身数据要素实现降本增效的可行性尚低,需要大型企业或*府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和*策引导,如基于*府云的数据中台服务,从而让中小企业更加简单地实现数据整合、数据提纯加工、数据价值变现等功能,将“数据原油”提炼为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源动力。

2、开展数据资产普查

建立全国性的统一大市场,需要对整个市场中的要素资源有整体性的了解。目前对于土地、资本、劳动力都有全国性的普查制度,但是对于数据资产尚未开展全国性普查。开展数据资产普查,一方面可以倒逼各地区各部门对自身数据资产管理工作进行重视,便于摸清数据资产家底,进而更好地针对自身数据制定数据策略;另一方面,也可为整合数据孤岛,建立全国范围内的数据关联提供基础信息。目前贵州省在*府数据资产登记方面已开展实践,浙江省也尝试对公共数据进行普查,在各自省内起到了很好的消除数据孤岛、加强信息整合、节约数字资源等方面的作用。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有必要开展全国性的数据资产普查工作。

3、探索更加有效的数据交易方式

加速数据要素流通,形成供需互促的国内大循环,交易是极为重要的途径。当前数据交易的主要途径是数据交易所,截至年底,全国已有20余家数据交易机构落地,但是多数数据交易所仅仅充当一个集市的功能,运营效果并不如人意。事实上,数据并不是有形资产,完全可以通过数据交易平台进行线上交易。通过隐私计算、可信区块链等技术,结合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使得数据交易像电商的虚拟产品一样易获取、高安全、可追溯,可能是未来大数据交易的一个发展方向。

4、加大数据相关法律的宣传和普及

统一大市场的建设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问题,数据要素由于非排他性和快速流动性的特征,其安全问题尤为重要。中国高度重视数据相关法律的制定,《数据安全法》已于年9月1日开始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也都对构建数据产权保护规则作出部署。但是,相关法律和*策的宣传不够,一些个人或企业在数据的获取、加工和利用等环节出现违法行为却浑然不知,或者明知违法但对危害性认知不够,从而造成非法获取数据、数据泄露等违法行为。*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此类典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案例的宣传力度,对一些易忽略的数据安全问题采用小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让更多人了解数据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数据的流通和利用更加合理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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