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大型展销、营销会销活动的通告
根据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暂停大型展销、营销、会销活动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自年1月26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暂停举办一切展销、营销、会销等模式的大型经营活动。
2、所有大型宾馆、商场、保健品市场等经营场所,不得在人口密集场所开展大型营销活动,不得宣传、推介产品,停止一切大型活动。各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经营场所消*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防疫工作。
3、凡是不听工作人员和执法部门劝阻,继续开展活动的经营单位,我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和处罚。
4、各经营单位主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等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加强思想引导,教育消费者佩戴好口罩,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告!
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