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至7日,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分别深入霍州市、洪洞县对辖医院等4家医疗器械使用企业和互联网销售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中市县两级监管人员对两县辖区内的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特别是疫情防控类的新冠病*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无菌植入类的人工关节、人工晶体等医疗器械进行了重点排查,现场查验了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和销售等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是否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证明文件。对网络销售企业重点查处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或未按规定变更;“线上”展示的企业及产品信息与“线下”许可(备案)及注册(备案)信息不一致;展示虚假企业及产品信息,未按规定在网站首页、产品页面显著位置展示企业许可(备案)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信息;“线下”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线上”未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超出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以及未按照规定贮存和运输医疗器械等行为。
检查组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保证群众用上合格产品。对在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抓好落实,积极整改,及时上报整改结果。
来源: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