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行业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阜平年货市场即将红火开市设置时间划分 [复制链接]

1#
临沂白癜风医院 http://m.39.net/news/a_5784188.html

阜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春节期间在县城及各乡镇区设置临时年集市场的

通告

年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为强化市场管理,规范经营秩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健康、便捷的消费环境,营造祥和有序的节日气氛,本着堵疏结合、规范有序、服务群众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在城区和各乡镇区划定部分区域,设置临时年货市场。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区域及经营种类

按照我县划行规市要求,在城区和各乡镇区现有农贸市场、集贸市场、临时市场的基础上,再划分以下临时市场,方便居民和经营户,具体如下:

1.天宇名园路口斜对面空地临时年货市场(销售春联、年画、灯笼、饰品、水果蔬菜);

2.桥西街北沟河河滩(综合年货市场);

3.照旺台十字路口河滩(综合年货市场);

4.馨达康城小区门口临时年货市场(综合年货市场);

5.高速西口东北空地临时年货市场(综合年货市场);

6.西城家具至鹰嘴石临时年货市场(综合年货市场);

7.西大桥南侧阜达汽修厂门口临时年货市场(综合年货市场);

8.滨河南路、北路临时年货市场(综合年货市场);

9.南环路道路两侧空地临时年货市场(综合年货市场);

10.阜盛大桥东侧河滩临时年货市场(综合年货市场);

11.世纪城中石油加油站西侧临时年货市场(综合年货市场);

12.万金园广场临时年货市场(销售春联、年画);

13.青沿村现有临时市场两侧(综合年货市场);

14.各乡镇区安排的临时年货市场(综合年货市场)。

二、设置原则、标准

1.所有摊点一律限制在人行道内侧路沿石1米以外的范围,不准占用行车道、人行道、特殊区域;必须在摊点前留出2至4米左右的通道供行人通行;各经营摊点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摊点经营者要保持摊点周边卫生,禁止乱丢垃圾、乱泼污水、沿街叫卖和散发宣传单、广告单。

2.禁止在城区各路段摆设小吃摊点、设置露天烧烤。

3.禁止存有安全隐患、带有不健康及*博欺骗色彩的商品、游戏娱乐活动进入年货摊点区。

4.严禁在城区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特别是在泰和广场、水利局广场、城厢岗大操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各类摊点。

三、设置要求

1.所有年货、娱乐摊点设置时限为1月31日(农历腊月十五)至3月3日(农历正月十六),自年3月4日(农历正月十七)起,所有摊点必须全部无条件撤离。

2.各摊点经营者要服从管理,遵章经营,不得违章占道、出店、抢占地盘、欺行霸市,否则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3.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设置摊点的,将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一律取缔并给予严厉查处。

4.经营户要服从城市管理人员的管理,对拒不配合、我行我素、辱骂、殴打城市管理人员等行为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从严处理。

5.举报

年1月25日

内容来源:阜平广播电视台整理制作:刘沛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