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解读、办案实务、经验交流……《市场监督管理》半月刊!
截至年12月25日,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重点食品领域违法行为,共组织开展20项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全省执法稽查机构共立案查处1.97万件,累计罚没款1.15亿;办理“处罚到人”案件涉及违法人员79人;两个案件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列为全国重大特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移送公安机关食品违法案件件,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件、采取刑事强制49人,刑事处罚11人。省市场监管局选取了部分“春雷行动”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达州市通川区一豆制品店生产销售含有非食用物质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
年3月4日,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四川树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2户经营的豆芽抽检。经检验,其销售的豆芽中含4-氯苯氧乙酸钠(以-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年第11号)要求,为不合格食品。经查,上述豆芽系当事人达州市通川区庞容豆制品店供货,当事人于年1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