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界定平台类别、合理划分平台等级,推动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各类平台用户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并于年10月29日公开发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共有35条,除最后一条为,共列举平台主体责任34条,分别为:
1.公平竞争示范
2.平等治理
3.开放生态
4.数据管理
5.内部治理
6.风险评估
7.风险防控
8.安全审计
9.促进创新
10.信息核验、记录、公示
11.平台内用户管理
12.平台内容管理
13.禁限售管控
14.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
15.信用评价
16.反垄断
17.反不正当竞争
18.数据获取
19.算法规制
20.价格行为规范
21.广告行为规范
22.知识产权保护
23.禁止传销
24.网络黑灰产治理
25.网络安全
26.数据安全
27.自然人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
28.平台内经营者保护
29.劳动者保护
30.特殊群体保护
31.环境保护
32.纳税义务
33.配合执法
34.平台内经营者保护
平台保护消费者的责任
作为一家致力于“推动网络销售类平台坚定站在消费者一边,守住产品化学物质合规底线”的公益组织,无*先锋尤其
(一)传播非法内容;
(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不能正常提供平台服务,导致社会正常生活秩序、公共利益、国家安全受到侵害。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重点考察内容审核系统、广告定向推荐系统、内容推荐与分发系统、平台安全稳定运营系统,以及对上述风险可能产生影响的各项因素。
第七条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针对第六条所规定的特定平台经营风险,采取以下风险防控措施:
(一)建立内容审核或广告推荐审核的内部机制;
(二)定期发布风险评估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其他防范平台风险的应急保障措施。
第八条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定期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对本指南所规定的主体责任遵守情况进行审计,并由第三方独立机构发布书面审计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接受审计的超大型平台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开展审计活动的机构组织的名称和地址;
(三)审计主要结论;
(四)实现合规的操作建议。
第十三条对于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明令禁止、限制销售和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动态建立审核词库和管控机制,建立平台审核机制和日常巡查机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各项法定权利,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和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协助消费者维护权益。互联网平台经营者针对平台内经营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制度,督促平台内经营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产品及服务。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积极参与,助力平台健康发展
这两份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年11月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