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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3/23 2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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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们在很多文章中用很大的篇幅来讲营销是什么营销怎么做是对的,好的营销人应该具备怎样的常识等等。但长久以来我逐渐发现这样做会产生一些问题,我们会对我们自己的所做作为坚信不疑,深陷自我描绘的海市蜃楼中无法自拔。

假如你去问你身边开车的人他们的驾驶技术在整个司机人群中排名为百分之多少,你可能大概率会听到他们的回答是60%以上,这显然是一个极其错误的理解。因为假如有80%的人都认为自己的驾驶技术在司机人群中占比前60%,那多出来的20%去哪里了呢?所以你看,我们常常深陷自我认知的误区中,营销也一样。我们常常会被错误的认知误导向前,久而久之也忘记了正确的方向究竟在哪里。

为了能时刻保持正确的方向,我们今天就来写一写营销中常见的错误认知,我称之为营销人的B面。

1.首先,我从未见到过有任何一个营销人对自己参与一项市场工作时说:现状很好,没什么需要改变的。基本上所有人都会争前恐后的去做一些改变,不管是“我们认为有用的”还是“真的有用的”。

作出改变不是在什么情况下都是对的,在界定清楚问题之前,千万不要去盲目的做出商业决策。营销人会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会在“任何情况”下都对现状进行优化,但是他们却很难说出“现状很好,没什么需要改变的”这句话。

企业经营是个复杂的问题,不单单是加减法的问题,很多企业出现增长停滞等问题后,第一时间想到“我得需要改变了”“我得进行市场活动了”,所以最后发动市场部,请来了广告公司,做了一些稀里糊涂的变化,结果最终并没有实质性解决问题。

2.我们都知道律师上岗需要律师资格证,医生上岗需要医师资格证,但是我们营销人上岗好像只需要点子多有创意,会写东西,甚至都不需要所学专业与广告营销相关(当然,很多领域都是这样,还有这两者之前没有绝对关系,只有相关关系)。

所以常常有个玩笑,说有个A同学问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学计算机的同学:我是学计算机的。

A同学:那你肯定能修电脑吧。

学计算机的同学:……

学市场营销的同学:我是学市场营销的。

A同学:……emmmm好吧,那算了

学市场营销的同学:啊,算了是什么意思啊,哎,你别走,你说清楚……

玩笑归玩笑,但不能否认的是,我们这个行业目前目前确实不规范,门槛较低。但我想告诉大家的是,这是不对的。这个行业有相当多的知识需要掌握,市场营销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实践科学。

我之所以这么讲,并不是为了增高这个行业的门槛,而是想提醒所有从业者,市场营销在商业中是个相当复杂的学科,单不说市场营销(包含广告学)本学科,还需要结合心理学、管理学、经济学、传播学等几大学科。就连霍普金斯在其著作中都说,一个人用一辈子去学习广告知识时间都是不够的。况且,从霍普金斯时代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了几十年,整个行业又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数的知识体系和著作又都涌现了出来。

我们应该对这个行业有一些尊重,这个行业也真正是有相当高的门槛。反过来说,我们从业者也是应该有一些骄傲和喜悦,我们用每个人的努力来实践着整个市场营销学在商业中的应用。

没有专业知识的营销,基本都是靠直觉。但直觉最大的问题是,凭什么客户要在你的直觉上花这么多钱?客户明明是来买你的知识,而不是买你的直觉。

3.在公司进行市场活动的时候,企业市场部或广告代理公司都趋向于把简单且显而易见的事情变成复杂且眼花缭乱的事情。我认为这背后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就是只有复杂才能赚到更多的钱,没有人为了简单且显而易见的东西而掏腰包。

我举两个例子。市面上有很多的公关公司,大都服务一些比较头部的知名企业。公关公司如果承接了这些头部企业的传播方案,那么他一定会把这个方案做得相当复杂(因为对他们来说,复杂=好)。你有兴趣的话你可以在网上找一些类似的PPT,它们的共同点都是内容相当的多。有意思的是有一些广告公司如果面对两个不同行业的客户,那么他们就会选择使用同一个PPT模版。在内容上则是利用之前的格式然后进行一些修改就随便对付了(我曾经不小心发现了我们供应商发来的PPT图片中有两个图层,拉开一看,原来是给我们另一个产品提的方案)。

还有一个是我们曾经招标一个大型活动,所以在行业中邀请了四五家Top10的公关团队提案,结果大家都不约而同对同一个东西给出了推荐(推荐东西为手环)。我觉得很奇怪,因为之前并没有听说过因为手环而取得重大效果的活动,很明显这个投入产出比并不是很高。最后我看了一眼他们的报价我才明白,加上这些手环,总报价上就能多出将近几十万。

我们常常搞错了一个原则,不是因为好所以才显而易见,而是正是因为显而易见所以才好。

另一种把简单问题复杂化的方法是“延长时间”。这招在咨询公司和调研公司上用的最多,因为他们就是靠这个吃饭的。

4.在企业所有重要的营销决策中,广告代理公司的关键信息可能会被扼杀,而这种扼杀可能来自多方面。

首先,在某些营销决策中,必定会对某些人的利益作出伤害。例如,我们要把公司打造成凉茶品类领导者,那么广告代理公司的建议是希望我们能把其他类似椰汁和橙汁的品类停掉,重新聚焦到凉茶业务上来。这种决策下,必会对椰汁和橙汁的管理者和获益者造成伤害。所以他们会千方百计拒绝这个方案(人们通常比较依赖自己的直觉,其次才会调动理性系统来压制直觉,而这其中虽然他们也可能会知道即使是从长远来看对他们来说是有好处的,但人很难对抗自己的直觉,况且还于自己的利益息息相关)

其次,如果我们请了外部的咨询公司来为企业解决营销问题,那么企业自己的市场人员必定会感受到“威胁感”,这种威胁包括了专业上,信任上,甚至权威上。这就好比婚姻关系中,丈夫的身边出现了一个比妻子还要漂亮的人,难免妻子会有所芥蒂。

以上两种都有可能成为营销决策中的阻碍,由此可得,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企业的管理者(第一决策人)应尽早参与进来。如果领导不参与,那么就给下面的人阻断了这个可能性创造了机会,那这就可能真就变成一个悲哀的事情了。

还有一种方法是尽可能创造这种环境,让这种事情的发生变得毫无可能。

5.一般情况下,我们看一个企业好不好,看他的产品销量就可以了,但你若问一个广告代理公司好还是不好,恐怕他们除了告诉你他们的客户有哪些之外,还会告诉你他们得了哪些广告大奖。

有些广告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在给客户出方案的时候是按照获奖的思路来的。结果导致广告得了奖,产品却扑了街。这就好比,一个本来要拍商业片的导演最后把电影拍成了艺术片。商业片是用来赚钱的,艺术片是用来获奖的,这两个在目标上完全不同。客户要的是商业片而不是艺术片,商业片体现在销量上,而获奖片没办法直接在卖货这个层面上快速体现出来(有很多很高艺术成就的电影最后让投资人赔光了钱)。

这一切的最终结局可能是,客户倒闭或获奖者的业务被另一家广告代理商夺走。

6.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藏着浓厚的英雄主义,这种个人英雄主义有时确实能力挽狂澜,拯救公司,但有时候,却也会作茧自缚,不由自主被带向深渊。例如:新换一个广告代理商或一个新的营销总监,他们必定会想在现有基础上作出些许改变(打上个人标签),即使这种改变是毫无意义的,甚至的多此一举的。

因为这样可以使大家从此出门以后就可以对别人说:“你看,这广告是我做的,有我的功劳”。

商业环境往往因为利益驱动使得个人英雄主义和自负之间界限非常模糊,一念之差便走上了歧途。PS:我不否认英雄主义在推进新事物发展过程中能起到巨大的作用,我只是反驳那些“个人利益大于组织利益”的家伙。

7.对于企业来说,如果广告没有实质内容,那么做广告本身就是一种浪费。

同理,如果广告代理公司或企业市场人员对业务不了解,不清楚企业想通过广告传递给消费者什么样的信息(甚至是对企业文化和愿景也不明晰),以及用什么样的方法传递,这都会导致广告费白白浪费。

好的广告创意者,成功的秘诀在于,能够理解广告主真实的想法,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运用恰当的媒体平台,制作出满意的广告来。这里所指的“理解广告主”就包含了两个层面,一方面是自己去主动了解,另一方面是企业本身也要积极输出。

我们反思一下,我们对于一个市场前段行为到底有没有进行大量的数据调查和客户访谈(甚至是后续的数据分析),我们究竟能尽职尽责做到多少(当然并不是所有从业者都是这样,也有很多营销人值得尊敬)。

很多人都迷恋战术层面上的花招,往往想问题的出发点也是我做一个什么形式的活动为出发点,这是极其错误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是大部分人的通病,如果你实在不知道怎么理解这个概念,我建议你在一张纸上画个圈,但限制自己只能从内向外发散,而不许自己从外向内发散。战争胜利的前提并不在于每一场战斗都要打赢,而是要综合分析敌我资源和形势后作出战略部署(早年战争拼的是资源,现在拼的是科技),其次集中优势兵力逐个击破。

8.广告营销人员通常对外介绍自己或公司时都是说,我服务过的客户有哪些,现在他们已经市值从几亿到了几百亿等等。这样做的后果是,慢慢你出现了幻觉,打心里觉得这个客户的成功跟你有直接关系,你开始充满自信,觉得无往不利(但实际情况可能是因为这个企业铺设渠道十几年,终于等到了好的市场环境)。

从此别人对你充满期望,他们希望在自己身上看到同样的增长奇迹。但通常情况下,事与愿违,最终并没有预期的效果。结果,从此之后客户对你大失所望。

介绍成功案例这种行为作为自己或公司的宣传背书当然是没有问题的,这也是整个商业环境中通俗的做法。但怕就怕在成功最后变成你自己的包袱,阻碍你走向更卓越的山峰。营销人要时时自省,谦虚谨慎永远都是一个人需要的好品质。

9.最后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的局限性。举个例子,美国人可以想到牛仔,但中国人就不太可能想到,这是文化和地域带来的差异。所以在尝试新业务时,时刻警觉“个人局限性”,尽可能多的通过学习和观察降低这种个人局限性,必要时,可以放弃(有时候放弃不是什么坏事)。

另外,如果产品本身不能吸引你(原因多种多样),那么你也无法创作出令人骄傲的作品。我甚至可以说这是必然的。因为很少有人用着质量很差的产品还一个劲的夸,这种情况在营销人的从业生涯中比比皆是(有太多产品本身有问题,但他们妄图通过市场行为卖给消费者一个质量有问题的产品)。

营销人是可以拒绝的,再次重复一遍,拒绝有时候并不是坏事。

当然,我们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做文天祥,而要创造出文天祥的环境(要创造营销人可以说No的环境,不能刚说完No就被解雇,那就太糟糕了)。

10.广告应该是由广告主自己做的,而不是创意者或者广告代理公司全权帮办的。广告主需要自己策划方案,然后把创意者或广告代理公司作为其中的一个功能使用。我一直很不同意很多营销人说甲方不专业,甲方是傻X,但凡抱有这种想法,都不是一个合格的营销人。

营销人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完善的给甲方提供服务,比如创意,比如媒介如何投放,比如哪个代言人效果好等等。作为外部代理公司,你很难比甲方老板更了解自己的公司,也很难像甲方老板一样对自己企业拥有足够深厚的感情。甲方应该明确告诉广告代理公司,希望宣传的商品是在什么背景下制作出来的,应该着重强调哪些地方,需要告知消费者品牌的哪些信息。广告创意人在深刻领会这些想法后,站在消费者的视角上,再将广告主的想法很好的翻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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