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成为早已成为全汕头最热议的话题,全市各区每年都有不少新盘入市,但市场上“不透明”现象频现:不少库存房源在汕头房管局上显示是可售房源,却没有进行网签备案,也不对外销售房源;项目未开盘却被告知已售空,中介伺机而动手握大量房源。网签数据往往滞后于市场真实情况,完全丧失了网签的意义,伤害了大量刚需,也加剧了供需双方的不信任与矛盾。
今日,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做好全面清理已售未网签房源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汕住建通〔〕号)》,明确表示要对市面可售房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维护好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
关于做好全面清理已售未网签房源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汕住建通〔〕号)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开发企业:
目前,我市部分商品房项目还存在着不少已售房源未及时网签的情况,影响房地产市场数据统计的真实性,也影响到全市经济运行中相关行业情况的研判。为贯彻落实《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确保我市商品房实际销售情况在网签系统统计中有更加真实地体现,通过开展全面清理各开发项目未网签房源,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化解市场风险的重要意义。可通过企业自报、市场巡查、网上统计等手段,对市面可售房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准确摸清房源处于可售状态的真实性。通过专项检查督促开发企业对已购商品房尽快落实网签工作。对于违反规定要求的,应按《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点进行处理。
二、各开发企业对于可售房源实际上已经售出的,必须立即清查造册,制定网签计划,落实专人联系客户跟踪管理,并尽快在年6月30日前按计划完成网签。
三、各开发企业不得存在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捂盘惜售、内部认购、或已售房产公司过名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于已预购、预定商品房应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时间及时网签。对不按约定时间及时网签的购房户,开发公司应严格执行合同或协议中不按时签约的违约条款,共同维护好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
四、各开发企业现阶段网签工作进度情况必须按时间要求报送住建部门,各区县住建部门汇总后准时向市住建局报送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
以下为未预售项目不完全表(仅供参考)
来源:汕头房产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