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国内外经济学界已经对中国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做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不同的研究者站在不同的角度,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这些结论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认为国有企业效率低下,已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障碍,Woo(,)、Sachs()、Perkins()和樊纲()等人持这种观点。他们的主要依据是:国有企业的产值比重、财务指标、全要素生产率和国有企业的亏损等指标自90年代以来持续恶化,并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拖累,他们据此认为,中国经济的出路就在于民营化,就在于国有企业彻底退出竞争领域、作为市场经济的例外现象而存在。
另一类观点认为,国有企业的效率并不像上面这些研究所说的那样低,ChenKuan、Jefferson、Rawski、郑玉歆等认为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一直在提高,尽管缓慢,世界银行(WorldBank,)、YoshioWada()和李培林()等同时也认为在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国有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却直线下降,这的确是一个不可否认的现实,林毅夫等则认为这种情况的出现是由于国有企业面临着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因此,国有企业的出路不在于退出市场竞争,而是要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哪一类意见,不管认为国有企业有没有效率,他们在研究的过程中所用来衡量国有企业效率的标准无非是全要素生产率、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企业亏损面、资金利润率、利税比重等指标。他们之所以使用这样的一些评价方法,是因为他们都是在一个假设前提下进行研究的,这个假设就是: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途径是提高技术进步率。
这样,用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企业亏损面、资金利润率等财务指标来衡量现实的获利情况,用全要素生产率来衡量企业竞争能力,这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但是,对国有企业而言,这样的衡量方法是不完全、不准确的。因为他们对中国国有企业的假设条件是不完全的,难免得出不完整的结论。要找到一个比较合理的衡量方法和一比较合理的指标体系来分析中国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首先要确立一个衡量国有企业效益的总的原则。
这个总的原则就是:根据国有企业的目标和功能来衡量企业在相应方面的成效。那么,评价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的第一步,就应当是认清中国的国有企业在我们将要予以评价的这个时期内,实际上具有什么样的目标。这样一个原则无论是在逻辑上,还是在情理上,都要比直接假设“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要来得合理一些。
对国有企业效益的评价应当与企业目标和功能相对应
所谓效益,无非是指企业在一定的投入下取得的成果。企业活动的成果总是多方面的,有的被认为是有用的,比如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有的则被认为是无用的,比如机床上留下的铁屑,而之所以合格的产品被认为有用而铁屑被认为无用,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赋予企业的任务是生产产品而不是铁屑。这说明面对一个客观的结果产品和铁屑并存,什么可以被算做效益完全取决于我们所赋予企业的是什么样的任务。Bromley对这种状况进行了精辟的论述。
他认为,经济效率总是针对一定的制度安排而言的,在一个制度下有效率的生产组合在另一个制度下不一定是有效率的,因此,制度安排以及由制度决定的生产目的应当作为效率评价的背景和重要标准(Bromley,)。可以用一个煤矿安全的例子来说明。假定存在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矿主对导致矿工受伤或死亡的事故不承担责任,相应的,煤矿生产的目的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提供煤。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肯定承担与工作有关的事故的风险,矿主没有任何激励去对有成本的和“无效率的”安全保障进行投资。只要相对于矿山或其他地方的工作机会而言,劳动力是富足的,矿主就会极力维护现状。给定此情况是唯一的,经济学家就会看到这种结果的出现,并会断言劳动和资本的使用是有效率的。现在设想一种不同的制度安排,在那里,劳动者对未来的劳动力拥有产权。这种权力约束着矿主,使煤矿生产的目的包含了为工人提供安全,所以矿主得给发生事故的矿工提供补偿金。
我国国有企业的功能和任务
我国的国有企业一直承担着微观经济发展和宏观经济保障的双重功能。从微观经济发展的角度而言,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完成产品的生产。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它们必然会根据市场经济的特点和要求,追求相应的目标。市场经济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和经济调节的主要手段。在市场上,一组当事人为了取得或卖掉商品而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采取一个商品同货币或另一个商品自愿交换的形式,当事人之间通过价值和数量来进行交往,买者和卖者之间存在着竞争。并且,市场由内生的供求价格机制的相互联系和影响作用构成了最主要的经济调节机制。
在充满竞争的市场中,企业要获得生存,就必须发展壮大,因此,国有企业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国有资产的保值是在国有资产的运营过程中为维持国有资产简单再生产所进行的保证国有资产价值规模不变和以使用价值表现出来的国有资产生产能力规模不变的经济活动。它的含义不是指国有资产的简单保存,而是要求扣除通货膨胀的因素后价值量的保存,而且还必须保证企业在资产结构上的保值,即生产性资产的比重与原来相比不得降低,不能以生产性资产的减少与非生产性资产的增加相抵消来掩盖企业资产的不合理流动。
国有资产增值的含义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在占用的全部国有资产保值的基础上,要实现一定幅度的财产增长。它既包括扩大增值资产的绝对额,也包括不断提高增值率,即企业应当作到国有资产的有效增殖。企业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产的纯收益率,扩大资产投入额,加速资金周转等途径,在资产的不断循环中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市场经济的特点之一就是“欲将取之,必先予之”,企业要想从市场上获得收益以实现保值和增殖,就必须向市场提供合格的产品。
于是,扩大产值,促进经济增长也成为了企业的目标。企业必须从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在生产决策中遵循一系列市场经济的规则。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