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投资报
作者:杨成万
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在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方面有了很多体制机制性突破和创新。对此,中国证券业协会区域性股权市场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肃毅对《指导意见》的亮点和热点进行了解读。
定位: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基础设施”
《指导意见》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此,刘肃毅认为,《指导意见》从几个角度对四板及股交中心的定位颇有新意:第一,四板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塔基”,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容纳的企业数量最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手段最为多样,服务形式最为灵活。
第二,四板是聚集地方金融要素,以股权融资为核心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体现了证监会对四板核心功能的基本要求和导向。一方面,四板要“以股权融资为核心”,把股权发行融资、股权交易转让真正作为四板的核心业务和功能予以全力开发;另一方面,四板也可以为非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一揽子服务”。
第三,四板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和地方性证券交易场所。要充分发挥四板作为交易所的功能和优势,把“创投”等私募股权融资引入四板市场。“有重点地将场外优质企业的A轮、B轮、C轮等私募股权融资引导至四板规范进行”。
“这对四板、对创投意义重大。例如,创投的基金份额、股权投资项目的转让可以转换成“股票交易”,给长期困扰创投行业的‘退出通道’新开一扇门。
特色: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埔*校”
《指导意见》明确,“鼓励地方上市后备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和规范培育,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公司到新三板挂牌或证券交易所上市”。
“可以把这条规定简称为‘先挂牌后上市’。这是一个体制性的规定,把四板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的联动发展体制化、固定化,是一大创新和突破。”刘肃毅称,按照这一规定,预计经过几年努力,四板将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埔*校”。
不过,刘肃毅提醒大家,市场上流传已久的“转板直通车”是个伪命题,虽然可以“转板”,但不会有四板、新三板、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等之间的“转板直通车”。因为不同交易场所、不同板块的发行上市条件都不同,转板只能是“先摘牌、再转板、无直通”。
此外,四板将严格实施分类分层管理。刘肃毅认为,《指导意见》重申了年8月《四板*策解读》及《信息报送指引》的要求,按照证监会统一口径将“四板企业”划分为“挂牌公司”、“展示企业”、“纯托管企业”三种,并且对如何区别对待三种企业作出了细致规定。当然,如何在“突出发展挂牌公司”的同时,兼顾发展“展示企业”、“纯托管企业”及三类企业如何相互转化等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