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财经7月7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发布对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的处罚通报,其中涉及滴滴出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8起,涉及阿里巴巴6起,涉及腾讯5起,涉及苏宁2起,涉及美团1起。
《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相关条款,作出行*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以此计算,滴滴出行将被罚款万,阿里巴巴被罚万,腾讯被罚万,苏宁被罚万,美团被罚50万。
涉及到的案件如下:
1.惠迪天津与一汽集团设立合营企业案;
2.惠迪天津与华夏出行设立合营企业案;
3.小桔智能与北汽新能源设立合营企业案;
4.惠迪天津与特来电设立合营企业案;
5.小桔新能源与海南交控、南网电动、海南电网设立合营企业案;
6.惠迪天津与西藏奥通设立合营企业案(浙江滴时);
7.惠迪天津与西藏奥通设立合营企业案(杭州滴时);
8.北京车胜与时空电动车设立合营企业案;
9.阿里网络收购天鲜配股权案;
10.阿里创投与上海商投集团设立合营企业案;
11.阿里网络收购纽仕兰股权案;
12.阿里网络收购广州恒大足球股权案;
13.阿里创投收购五矿电商股权案;
14.阿里创投与浙江创新投资设立合营企业案;
15.腾讯收购58同城股权案;
16.腾讯收购小红书股权案;
17.腾讯收购搜狗股权案;
18.腾讯收购猎豹移动股权案;
19.腾讯收购蘑菇街股权案;
20.苏宁易购与南京银行设立合营企业案;
21.苏宁易购与三菱重工设立合营企业案;
22.北京三快收购奥琦玮股权案。
(紫金财经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