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质量新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年12月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网站方式: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