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魏蔚)6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稿》指出,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根据《意见稿》,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