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执法人员对琦旺地产开出谈话通知书新民晚报记者王凯摄(下同)
假房源,套牢你没商量;收佣金,吃了上家吃下家;公租房,瞒天过海往外租……近些时候,房产中介市场又“红火”了起来,但下套挖坑的鬼蜮伎俩也是层出不穷。
今年5月1日起,上海新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改革全面实施。其中,房屋管理类的全部行政处罚事项,已经整体划转至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集中行使,包括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管理、房屋拆迁管理和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管理。新划转后,坑蒙拐骗的“黑心中介”到底该怎么治?记者实地调查。
图说:执法人员检查丰镇路上的琦旺地产
门店内不存服务合同
昨天下午,虹口区江湾镇街道城管中队来到辖区内的房产中介门店日常巡查。执法人员走进丰镇路号的六兴地产,要求该店负责人出示店内所售卖房源的卖房委托书文件,但面对询问,这名负责人称书面合同全部存档在总部公司,门店内没有一点台账,甚至连电子合同都展示不出。执法人员又问,店门口挂出的房源信息是否确实得到了委托人授权?工作人员如此解释,“那些只是小区介绍。”值得注意的是,这家中介店门口挂出的多个房源有小区名字、地址、建造时间等等,但要售卖的是几号楼几室、多少面积以及总价,这些关键信息却不见写明。江湾镇街道城管中队副队长苏敏告诉记者,以前经常存在一个中介门店从另一个门店“偷房源”的乱象,互相抢生意,“偷房源”的实际上未得到卖家委托授权。今年房产经纪类执法加强后,许多房屋中介店“狡猾”了起来,干脆不对外贴出具体的房屋信息,以小区外景图替代室内房型图。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保存期不少于5年。对此,执法人员要求六兴地产备好相关服务合同文本,将全面严格检查。
接着,执法人员来到丰镇路号的琦旺房产,这是一家开业仅一个月的新店。在查看完营业执照,执法人员让门店出示在房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备案,工作人员说备案还在办理中,也无法出示房管部门已受理的回执单。根据相关规定,营业执照备案应在拿到营业执照的30天内办理完成。当场,城管人员开出谈话通知书,要求对方尽快完成备案,规范经营。
图说:六星地产门店贴出的房源只有小区简介,不涉及具体房屋和总价
公租房竟被违法转租
房产中介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提供经纪服务,城管部门同样会“紧盯不放”。
普陀区千阳南路99弄的馨越公寓是目前上海最大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建设,以低于市场租金、能长期稳定居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其所有权不归个人,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
普陀区长征镇城管中队在对馨越公寓外来返沪租户逐一排查时,发现有实际居住人与上海地产馨越公寓经租管理中心登记的承租人身份不符的情况。城管队员协同经租中心工作人员前往馨越公寓某房屋调查,发现该处住房承租人李某在年3月与经租中心签订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每月支付给经租中心租金。之后,李某又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与实际居住人张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高于经租中心月租金的价格转租,实现获利。而房产中介公司的经纪人曹某则向双方收取了租房中介费。经调查,李某和中介经纪人曹某、房产中介公司三方违法获利。
承租人李某转租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房产中介公司与房产中介人曹某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三方均负有法律责任。最终,城管部门将对公共租赁住房转租人、房产中介公司及中介经纪人共同查处。
长征镇城管中队表示,今年房屋管理类执法事项转至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对公共租赁住房中所涉及的各个层面指导、监督。在日常工作中,城管队员会向周边房产中介公司宣传“新划转”执法事项,让门店知晓办理违法经纪业务的后果。另一方面,城管中队推进与经租中心的长效配合机制,联合执法,减少公共租赁住房的违法行为。
严厉处罚:取消网签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长徐志虎表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的管理是划转到城管系统的新事项,是今年的工作重点。目前,上海城管系统正在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检查,排摸房产中介门店,建立城管执法监管对象数据库,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在此基础上,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常态执法,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严厉打击发布虚假房源、缺失房产登记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
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房产中介门店如果一直发布虚假房源或未得到委托发布房源,屡教不改的,城管部门可对涉事房产中介门店取消网上签约资格。还有,“欺上瞒下”,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强制交易,一旦查实,城管部门同样能取消中介机构的网签资格,禁止交易。
新民晚报记者夏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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