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意见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62号)要求,结合全省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如下:
一、持续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窗口建设力度,依托“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窗口,广泛了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质量提升的实际困难和现实需求,不断增强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方式,升级服务内容。10月底前,各市设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窗口的县(市、区)不少于3个,服务企业不少于50家。实行药械妆联检联审联查,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服务企业行”活动,聚焦企业需求,组建专家队伍,通过技术指导、咨询、培训等方式,开展精准帮扶,在减免费用、缩短时限、上门服务、快速响应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揽子服务措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二、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推动计量惠企政策落实,指导企业夯实测量基础,帮助解决量传溯源难题,向企业开放计量实验室,为企业提供计量咨询服务,进一步优化“河北省计量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河北计量
2.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开展情况汇总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