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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5/26 1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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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竞争环境下,垄断的主要形式是经济垄断。新产业组织理论认为企业实施经济垄断主要包括建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过度兼并三种手段。

达成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也称为限制竞争协议或卡特尔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行为。

这种垄断行为在市场中较为常见,能快速达到限制竞争的目的。垄断协议使市场中的部分企业形成小团体,共同阻止其他企业参与竞争,加大了市场的进入难度,同时垄断对市场进行划分并形成超额利润,削弱消费者的市场话语权,侵占消费者的权益。

因此,垄断协议既限制了市场规模的增长,又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造成社会整体效率下降。垄断协议可以提高价格使协议内的垄断成员获取最大的产业利润,这对于行业内的企业来讲具有诱惑力,会努力达成这样一种协议,如果政F不进行规制,垄断将很快形成,政F的规制措施越松,垄断协议形成的组织就越活跃。

但是,并不是每一个行业都具有形成垄断协议的基础,施蒂格勒最早提出了导致企业形成垄断协议的行业特征,包括较高的行业集中度、显著的进入壁垒、频繁定期的订单、迅速的市场增长、技术或成本对称、多市场合约和产品的同质性等,海伊和凯利、罗滕伯格和萨罗纳、伯恩和惠斯顿、莫特以及欣洛普和萨提文等人对这些因素进行了完整而详细的讨论。

垄断协议并不是稳定而长期的,协议内的企业也不是永久一致的合作,成员之间存在各种的冲突问题。如果垄断协议内的成员之间的博弈只有一次或者少数几次,每家企业都有很强的动机去背叛垄断协议。

哈萨尼认为,垄断协议执行一段时间后,企业有着更强的利润动机来背叛而不是去坚持合作协议,而协议的破坏会引发价格战,因为一个企业可能在发现自己的市场份额下降时,并无法去识别是被同伴欺骗还是市场的需求在减少,因此会造成破坏性的价格战。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市场的支配地位是指企业相对于市场上的其他竞争者具有较为明显的能力或规模优势,凭借这种优势可以控制市场交易条件或者提高市场门槛来阻碍其他企业进入的能力体现。鲍德温、格罗斯基和托克的研究发现,行业内排名第一位的企业可以将市场份额领先的优势维持17至28年。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企业在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下,以谋取超额利润或者排挤市场竞争对手为目的控制竞争程度,并损害消费者和其他企业合法利益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现象在很多行业都常见,学者们从垄断势力和市场结构的动态变化中找到了大量证据,主要的论据来自于三个方面:

一是企业在垄断市场的进入和退出是频繁的,说明垄断市场的根源并不是被行政壁垒所封闭;二是进入企业在垄断市场的市场份额是小规模的,并不能随时间得到增长;三是进入企业的生存率相对较低,在制造业市场,60%的企业选择在五年之内退出市场,80%的企业的生产时间不超过十年。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一般都具有能力或规模等方面的经济优势地位,这种市场地位可能是由于先进入者具有领先的成本效率和更有利的政策保护。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通过搭售、价格歧视、掠夺性定价、倾销和独家交易等强势行为,将已经存在的竞争者排挤出市场,或者通过提高市场壁垒阻止潜在可能的竞争者进入市场。

同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还会造成垄断定价,造成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降低了社会总福利,可能造成社会经济秩序不稳定。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的行为最主要的表现是通过掠夺性行为来设置进入壁垒,学者们对其的研究也较多,博弈论是研究的主要方法,斯彭斯和迪克西特的经典数学模型将掠夺性行为作出了完整的描述,米尔格罗姆和罗伯茨、博尔顿和萨尔福斯坦的模型显示了掠夺性行为是一个动态博弈中子博弈完美策略,萨罗纳的模型很好的反映了掠夺性行为形成的低价格策略挤出了大量的竞争者。

对于掠夺性行为的形成原因,鲍莫尔提出,掠夺性行为的形成需要必要的市场先决条件,公共政策是可能创造这些条件的原因。

过度兼并

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取得对其他企业的控制权,或者有对其他企业有决定性影响的权力,由此达到垄断市场的地位。企业进行合并的方式有三种,主要是根据兼并企业联合之前相互关系的性质来区别:

一种是横向兼并,指原先在同一产品市场是竞争对手的企业合并在一起,这些企业处于产业链的同一等级,生产的产品是可替代的;第二种是纵向兼并,这些兼并包含了在产业中处于不同阶段的企业,上下游之间的合并,企业之间生产互补或者配套的产品;最后一种是混合兼并,指既没有明显的替代关系也没有明显的互补关系的企业的兼并。

对于横向兼并,萨伦特、斯威策和雷诺兹提出了著名的“并购悖论”,指出理论上发现大多数横向兼并都是不获利的,但这种横向兼并却在真实世界中一直在发生。针对这个悖论的研究,有两种不同的结论:

法雷尔和夏皮罗的研究发现,如果企业的横向兼并能为消费者带来正的收益的话,则这个横向兼并一定是对企业有足够大的成本节约;但赛林杰的研究提出横向兼并并不带来固定成本的节约;李希腾伯格和西格尔以及曼克斯莫克和菲利普斯的研究发现,横向兼并对生产率的收益以及因此带来的边际成本节约至多不超过1%至2%。

研究横向兼并的理论模型很多,其中多尔蒂的模型比较有特点,他研究了行业具有斯塔克尔伯格领导者的情况下的横向兼并现象,指出不论哪两个企业联合,不管市场中已有的领导者数量有多少,任意两个企业的兼并会成为一个领导者,但这种领导者并不带来任何成本节约和产品创新,会引发其他企业的兼并浪潮,会大幅消减市场竞争。

除此之外,尼尔森、福勒奥勒和萨尔沃也建立了相关模型证明了横向兼并带来的领导者地位会迅速加大行业的集中度,并指出成本或产品质量的突然改变是造成兼并发生的主要原因,引发兼并大潮。

纵向兼并是生产互补型产品企业之间的兼并,早期经济学家认为上游的兼并企业可能在兼并后拒绝向他的下游竞争对手提供产品,导致竞争对手退出市场,但芝加哥学派的里奥登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纵向兼并是有利于竞争或者是无碍于竞争的。

之后,博弈论的工具被加入到纵向兼并的理论模型中,得出的结果是对消费者的福利存在潜在的损害。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塞林杰提出的基于古诺竞争的模型,证明了通过纵向兼并的确可以减少竞争,因为兼并会实现市场排挤,兼并后的新企业能够对上游或下游的竞争对手进行制约,致使独立的竞争企业处于不利地位。

混合兼并是指参与这种兼并的企业生产的产品之间,一般既不是直接互补关系也不是直接替代关系,产品之间几乎没有联系。这种兼并主要基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效应,内桑森和卡萨诺的研究发现,进行兼并的很多企业并不是有相似的技术或产品,甚至没有丝毫关系,进而论证得出,即使生产产品的技术相近或市场差异性很小,还是有很多综合性的大企业生产的产品毫无联系。

混合兼并的目的是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但并不带来短期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在横向兼并和纵向兼并被制约之后的一种选择方案,其目标是为了躲避市场的监管或者规避企业自身的风险,这种情况在上市企业中出现得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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