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限塑”工作的通知
各塑料制品生产企业、集贸市场、餐饮机构、商场超市、各经营主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保局联合印发的《白银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塑料污染治理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依据《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限塑”工作,各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限塑”要求,主动配合,推进“限塑”工作,要做到5个严禁,现通知如下:
1、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厚度小于0.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聚乙烯不可降解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
2、严禁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个体经营户等提供使用厚度小于0.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
3、严禁餐饮机构提供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4、严禁药店、化妆品店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棉签、含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
5、严禁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产品;
对全区范围内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及提供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淘汰下架不符合国家标准塑料制品,对“限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严肃处理。各经营主体要充分认识治理塑料污染对节约资源能源浪费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切实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白银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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