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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15 5:23:00

章贡区市场监管局对塑料制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告知书

塑料的发明和塑料制品的广泛使用,给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方便。但与此同时,塑料污染问题也日益严峻,“白色污染”给我们生活的环境造成了极大污染和危害。为扭转这一局面,国家、省、市相继出台“禁塑令”文件。为认真落实落细国家、省、市“禁塑令”文件精神和《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近期塑料污染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市监质监〔〕1号)相关文件精神,章贡区市监局将依法持续加强对塑料制品行业的监管,请塑料制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落实好以下塑料污染防治措施: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要求

1、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超薄聚乙烯农用地膜。

2、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二、使用单位的管理要求

1、全区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全区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2、倡导全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使用可降解塑料袋。

3、倡导集贸市场使用可降解塑料袋。

4、倡导全区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向社会交上了一份沉甸甸的“绿色”答卷,请塑料制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如有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举报。

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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