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委组织部出台了《江苏省深入推进行*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强调在行*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各环节突出加强制度执行力和基层治理能力建设,选取部分行*执法领域开展分类培训、分类考核试点,从年起开展行*执法类公务员分类考录。
江苏行*执法类公考将分类分级设置
本次江苏的《实施方案》透露了下一步行*执法类公考的相关变化:
《实施方案》强调,要推进行*执法类公务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符合目前公务员招录考试分级分类的特点。
《公务员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行*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八条规定:
一级主办以下职务层次行*执法类公务员的录用,应当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考试内容根据行*执法类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思想*治素质、法律知识、工作能力和不同职位要求分类分级设置。这项规定的设立为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推进设定了目标和方向。
目前全国行*执法类公务员招录主要模式纵观全国,目前行*执法类公务员招录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2+X模式,北京市招录公务员考试中,针对部分行*执法类岗位,考生除了要参加行测、申论考试之外,还需要加测行*执法的专业课程,行*执法专业科目考试在笔试总成绩中占比30%。第二种是针对行*执法岗位本身进行再细分,如深圳市招录公务员考试中,将行*执法类公务员区分为一般行*执法类职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行*执法类(社会保险)职位、地方税务局行*执法类(税务经济)职位、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执法类(食品安全)职位、卫生和计划委员会行*执法类(卫生监督)职务等多个类别,不同类别的职位,考试科目均不相同。第三种模式,会单独针对行*执法类岗位发布单独的公告进行招录,不再和省考公务员公告同时发布,目前上海就有单独的行*执法类公务员的招录公告。行*执法类公务员职位重点分布在市监等领域江苏本次发布的方案虽然没有明确说明分类考录的具体模式,但是《实施方案》中,把履行强制性、执行性职责的职位划出来,明确强调细化职位分类基本标准,行*执法类公务员职位重点分布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综合执法领域,以及卫生监督、自然资源、劳动监察等其他执法领域,将上述领域的市级以下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和部分县级机关列入职位设置范围。建立职位职责基本规范,各执法领域研究细化职位职责、资格条件、执法程序和行为规范等内容,为加强行*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由上可知,此次方案对行*执法类进行了细分,同时强调要细化职位职责和资格条件,因此,能够预见,不管最后会采取哪一种模式进行招录考试,都会加强对专业知识的测查,更加贴合岗位属性。同时会设置一定的资格条件,把牢行*执法类公务员的门槛。同时该《实施方案》强调,公开招录重点测评法律素养、法律执行、人际沟通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此内容表明行*执法类公务员的招录将加强对人选综合素质的考察,考查内容更广,方式更多样,需要知识和能力的双结合,作为广大考生,想要提前备考,可以先进行行*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实施方案》明确,树立考核激励基本导向,强化考核结果在职务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方面的综合运用,向基层一线执法办案岗位倾斜、向实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对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作出重大贡献的执法人员按规定予以及时奖励。此举表明,一线执法人员权益或将有更好地保障。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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