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北京市商务局制定,市疾控中心发布了《新型冠状病*肺炎流行期间农产品批发市场疫情防控指引》,要求批发市场工作人员、经营商户等人员每24小时做1次核酸检测,纳入“白名单”管理的每天增加1次抗原检测。进入批发市场人员(除外埠货运司机外)要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埠货运司机进场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后要立即做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未出时,禁止下车。
指引全文:
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批发市场”)疫情防控提级管控要求,科学、精准、从严做好批发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引。
一、完善疫情防控制度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批发市场开办方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做好口罩、手套、消*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组织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
2.根据本市防控工作机构及疾控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引,结合批发市场营业场所面积大、货物周转量大、车流量大、人员流动频繁等特点,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3.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商户熟悉责任分工、个人防护、环境卫生清洁、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二、加强防疫宣传引导
4.通过广播、通告、告示、温馨提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要求管理服务人员、经营商户和顾客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
三、强化场所清洁消*
5.参照《生产经营场所环境自我监测采样工作要点指引》,开展常态化日常环境健康监测,通风不畅、阴暗潮湿的地下空间不再作为经营交易场地。按规定开展环境核酸检测。
6.参照《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指引》加强营业场所通风、清洁卫生和预防性消*。
7.按《北京市公厕消*管理工作指引》《卫生间清洁消*指引》加强市场内公共卫生间管理。公共卫生间要始终保持良好通风状态,洗手处提供洗手液等洁手用品,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公用卫生间每日全面消*不少于3次,门把手、水龙头、按钮等处每日消*不少于5次。
8.加强垃圾的清运和卫生管理,每日清洁消*不少于3次,集中、规范垃圾运输,做到“日产日清”。
9.对进场车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消*处理,按疫情防控应对要求实施隔离管控。
四、抓好人员疫情防护
10.批发市场工作人员、经营商户等人员每24小时做1次核酸检测,纳入“白名单”管理的每天增加1次抗原检测。进入批发市场人员(除外埠货运司机外)要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埠货运司机进场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后要立即做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未出时,禁止下车。
11.有条件的市场应安排工作人员、商户经营人员集中居住,实行闭环管理;按照《集体宿舍日常防疫指引》,建立集体宿舍防疫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12.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并积极完成加强接种,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13.加强工作人员、商户经营人员健康管理,落实健康监测制度,利用“北京健康宝”等手段,实行“绿码”上岗制。
14.建立工作人员、商户经营人员症状报告制度,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和/或消化道症状,按《新型冠状病*肺炎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排查,不得带病上班。
15.批发市场工作人员、商户经营人员佩戴N95(或KN95)口罩,人员接触要保持1米距离,人员密集、封闭场所要派专门进行管理,做好疏通,防止扎堆聚焦。
16.严格个人卫生管理,遵守《北京日常防疫指引》《首都市民卫生健康公约》,倡导健康生活。
五、严格日常经营管理
17.批发市场区域内禁止零售交易。禁止场内货物场外交易。
18.对不同区域的经营人员要采取分区管理,经营商户除经营需要外,严禁到其他区域流动,各区域人员要尽量少交叉或不交叉。
19.在市场入口处应设置体温检测岗,体温正常且“北京健康宝”状态为“未见异常”者、佩戴N95(或KN95)口罩方可进入市场。对体温异常者劝返就医,对健康码异常者劝离。
20.对隔离时间未到的商户摊位、店铺,采取临时封闭措施。
21.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付费,购买商品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
22.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应落实“四无五不”(即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证明、无“北京冷链”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采购、不使用、不运输、不贮存、不销售),“不验核酸不入库、不消杀不入库”、专库专区存放、专区(专柜)售卖等防疫措施。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加工、销售的人员,全程规范戴好口罩、手套,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和面屏,避免货物表面频繁接触体表。
23.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