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现将《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
年1月3日
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为深入推进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改革创新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的治理,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促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通过稳步有序开展专项治理,查办一批假冒伪劣大案要案,净化生产源头和流通网络,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高发多发势头。到年,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能力和监管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老百姓买得更加放心,用得更加放心,吃得更加放心。
(三)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突出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完善防范措施,有效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发挥协同优势。着力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体制优势,推动传统监管方式向跨区域、全链条监管转变,堵塞监管漏洞,提高执法效能,切实铲除假冒伪劣商品产供销链条。
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信息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研发运用,着力构建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强化对违法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预警,做到事前防范、精准打击。
推进社会共治。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约束作用,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鼓励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多方参与的假冒伪劣治理局面。
二、集中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加大农村市场监管力度。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以食品、小家电、洗化用品、五金电料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加强对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假冒伪劣高发多发区域的监管,督促经营者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要追踪溯源,深挖违法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铲除销售网络,清理生产源头,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经营行为,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查处,净化农村市场环境。
(二)集中开展农资及农产品专项执法。在春耕、秋种等重要时点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以化肥、农机及其配件等产品为重点,严厉查处不符合标准、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标准化、认证、计量、质量执法,依法打击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的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傍名牌及冒用、伪造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三)大力加强“山寨食品”治理。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入手,全面治理农村“山寨食品”。加强对食品产业集中地区、农村集贸市场、小作坊、小商铺以及获得认证企业和认证食品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名称、包装、标识、商标等相同或近似的食品,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食品商标保护,严厉查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以及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依法进行全链条查处。加大对标签标识声称具有特定成分、含量等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必要时开展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通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四)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大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金融投资等领域广告监管力度。突出重点传统媒体、重要互联网媒介广告抽查监测,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监测,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开展重点监测,发现线索,快速处置。加大重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督办力度,定期曝光典型案件,发挥震慑作用。依托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强化协同监管,健全部门间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制定出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审查标准和程序。
三、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一)开展特殊食品监管专项行动。聚焦“一老一小”,加大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抽检力度,继续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实施月月抽检,覆盖所有在产获证企业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和不合格食品处罚结果。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以及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并依法从严处罚。开展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产品配方注册的标签进行标识标注,督促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问题“回头看”行动,监督生产企业将体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联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教育部、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并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学校、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督。
(三)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管理制度并逐步在全国推开,推动日常监督检查、风险分级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编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手册》,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提供依据,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确保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针对媒体反映和群众普遍